你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
玉龙县公安局把“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
发表时间:( 2008年05月16日 08:57:54 阅读: 次) 来源:中共玉龙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

  本报讯(和旭文)自今年3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施行“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来,玉龙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四项制度”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的重大举措,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四项制度”在全县公安机关的深入实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公安机关的执行力与公信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玉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钦生为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安局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纪委、政工科的民警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做好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人员对行政问责事项进行核实,执行问责决定和监督检查。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了让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召集机关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接着召开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动员大会。按照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局纪委牵头组织搞好四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4月8日上午,全局198名民警参加了县纪工委和县人事局组织的“四项制度学习培训考试”,其中87人参加机关片考试,111名基层所及交警中队民警参加所在乡、镇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民警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了人人熟悉“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执行“四项制度”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以机制保障,推动效能政府建设。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的要求, 4月7日出台了《玉龙县公安局行政问责实施细则》和《玉龙县公安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为提高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同时,结合当前在全县开展“转变作风,提高素质”为主题的干部建设教育活动,全局198名民警向局党委签定了以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承诺”、玉龙县纪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
  四是公开承诺,为人民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努力为构建全省最具活力的民族自治县及平安玉龙、和谐玉龙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县公安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科所队涉及的行政服务内容,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作了梳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事项》和玉龙县公安工作的实际,根据公安部门的职责职能,研究制定我局的服务承诺事项,提交玉龙县公安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后,将这一便民、利民、为民、爱民的举措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公布监督电话。

■相关内容:
·玉龙县公安局把“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 [2008-05-16]
·玉龙县地税局积极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2008-04-30]
·玉龙县国税局以“四抓”全面落实“四项制度” [2008-03-28]
·玉龙县环保局积极学习宣传四项制度工作手册 [200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