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
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首问责任制
发表时间:( 2008年08月01日 14:34:44 阅读: 次) 来源:玉龙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形象,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以下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凡来人、来电话到办公室(以下简称“办事人”)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来访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服务。
二、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实施范围
首问责任制实施范围为办公室各科室。
三、对首问责任人的要求
1.使用规范、文明的接待用语;
2.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
3.对待服务对象有爱心,回答问题有耐心,解决问题有诚心。
四、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办事人来办公室办理有关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办理,暂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并告知承诺办理时间、方式。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不得将一般性的本人能办理的事情推给领导。
2.办事人到办公室或来电咨询有关业务的,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将办事人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相关科室。相关科室的同志不在岗时,应当记录来访人姓名、来访事项、联系方式等,并告知相关科室的房号、联系电话等内容。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3.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不属于办公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地予以说明。如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办理的,要向办事人说明办理该项业务的部门和详细地址。
4.办事人对县政府和办公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或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根据职责划分移交有关科室处理。
5.群众到县政府上访,要文明接待,问清所反映的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6.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咨询相关部门,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7.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
五、办事人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
六、首问责任制的监督
1.首问责任人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来访的问题时,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现象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县政府和办公室形象的,由办公室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为保证首问责任制度贯彻落实,办公室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888——5118555。
■相关内容:
·
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限时办结制
[2008-08-01]
·
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首问责任制
[2008-08-01]
·
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承诺制
[2008-08-01]
·
玉龙县全面推进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
[2008-08-01]
·
玉龙县发改局开展四项制度学习体会交流
[2008-06-13]
·
玉龙县国税局将“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2008-06-12]
·
玉龙县劳保局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008-06-02]
·
玉龙县公安局把“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推向深入
[2008-05-16]
·
玉龙县地税局积极贯彻落实四项制度
[2008-04-30]
·
玉龙县国税局以“四抓”全面落实“四项制度”
[2008-03-28]